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自治区有关要求,为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市审批服务局组织完成了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测。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季度,对全市43家政府网站和41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抽查检查,累计下发政府网站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 58 份、内容质量检测报告132份、错链报告80份,网站抽查合格率为86%,新媒体抽杳合格率为94%;各旗县区、 市直各部门报送信息共计2251条,市政府网站采用信息420条,自治区政府网站采用45条。经复查,本年度第三季度通报中指出的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检查结果
(一)少数地区部门值守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参与应急值守的地区和部门共17家18人,其中,白云矿区、土右旗、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草局、市人防办、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值守人员每天多个时段,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蒙古文政务网站、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首页、二级栏目页面、进行巡检,监控网站运行情况,圆满完成了值守任务,但是仍然有少数部门未按要求值守,石拐区10月15日、市国资委10月26日均未参加值守。
(二)个别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不足。青山区存在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栏目问题;达茂旗、石拐区存在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问题;市农牧局存在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存在答复时间早于留言时间问题;市人社局网站存在办事指南栏目中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申请条件、收费标准重点要素缺失问题。
(三)错敏词整改不及时。转发自治区错敏词监测报告后,东河、石拐、土右、科技局未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严重表述错误整改,存在网络信息舆情风险隐患;市农牧局网站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问题,被自治区抽查为不合格网站点名通报。
(四)部分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经第三方监测,我市21个政务新媒体存在超2周未更新、未提供有效互动单项否决情况,其中:青山区(包头雷锋车队微信订阅号)、东河区(东河区信访局微信订阅号、东河城市管理、就业东河微信服务号)、九原区(九原工业园区微信订阅号)、土右旗(土右农牧新天地、敕勒川国家森林公园管护中心、土右环保之声微信订阅号)、石拐区(包头市石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订阅号、石拐财政、石拐统计微信服务号)、白云矿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发布蒙文版微信订阅号)、达茂旗(达茂旗信访局、达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达茂城管微信订阅号)、市住建局(包头园林微信订阅号)、市公安局(包头禁毒微信服务号、包头网警巡查执法新浪微博)存在超2周未更新问题;青山区(青山公安微信订阅号)、土右旗(土右农牧新天地微信订阅号)、石拐区(石拐区住建局微信订阅号)、市科技局(包头市科学技术馆微信订阅号)存在未提供有效互动问题;土右旗(土右农牧新天地微信订阅号)存在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2周以上未更新问题;昆都仑区(鞍山街道之声微信服务号)存在未提供有效互动问题;土右旗(土默特右旗交通运输局微信订阅号)、市商务局(包头外商服务平台小程序+微信)存在超2周未更新问题,被自治区抽查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点名通报。
(五)信息报送工作需进一步提高。多数地区、部门能够积极报送动态类信息,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能够按要求及时报送约稿类信息;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未报送信息,涉及自治区约稿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还需要继续按照要求加强报送力度,提高质量。
(六)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管理亟待加强。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主办单位网站多样化宣传推广力度不足,网站宣传推广工作形式单一,宣传效果不佳,自主制作“政策图解”均不足12期,网站内容保障、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在收到政府网站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内容质量检测报告、错链报告、自治区错敏字整改报告后,要第一时间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凡被自治区抽查通报的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主办单位要正视问题、抓紧整改,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服务局;本季度通报中被点名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在通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反馈市审批服务局。
(二)完善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栏目建设、维护,所开设政务新媒体帐号要及时开启文章留言功能、设置留言互动栏目或添加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自动回复内容。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三)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工作报表发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2022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经自治区及我市逐级审核后,于2023年1月20日前发布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着位置,并同步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填报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2023年第一季度常态化检测通报。
(四)压实蒙古文政务网站主管主办责任,加强网站建设管理。请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群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52号)以及年度绩效考评要求,通过电视台、报刊、海报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自主翻译、制作政策图解全年不少于12期,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翻译、审核、发布、内容保障以及新媒体、错敏词、信息安全等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五)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信息采用计分标准,及时准确报送“在线访谈”信息稿件,访谈内容来自单位领导参加“行风热线”的相关发言,报送模板见附件4,发布在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稿件每期加30分。
信息报送邮箱:xxbsbt@163.com。
附件:1.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情况
2.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不合格情况
3.第四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采用统计表
4.在线访谈内容模板
(本文有删减)
包头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