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作举措的通知-包头市人民政府 365bet赌城_365体育app手机版下载_365bet博彩官网

<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作举措的通知
        资料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8日 15:45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要求,纵深推进我市一流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产业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制定了《包头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作举措》,针对自治区《行动方案》确定的181项重点任务,提出了277条工作举措,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推进。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路线图、责任书、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圆满完成。对于单一事项,力争2022年上半年完成;对涉及相关政策调整、系统平台优化的事项,2022年底前完成;对涉及多行业领域的复杂事项,2023年完成,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协调配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支持牵头部门的工作,主动向牵头部门提供工作进展情况,拿出实质性举措,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对制定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及本旗县区、本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创新做法和有关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市发改委和市营商办(市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调度。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进展情况,以工作台账的形式(配套出台的政策)分别报市发改委和市营商办(市政府办公室)。对于存在的困难问题可一并报送;已完成的任务,要在报送台账中注明,并提供佐证材料,市发改委及时报送自治区发改委,按程序审核销号。对任务落实情况市场主体满意度低、投诉多的部门和旗县区,连续两个季度在自治区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约谈;连续三个季度在自治区排名靠后的,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和联系电话,按季度公示本部门承担任务的落实进度,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