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政策要求,为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解决参保职工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群众门诊医药费用负担,2月11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赵宏、副主任李曳及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市五区开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负责人,全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各旗县区及各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门诊共济工作,做到四个到位:
1、宣传到位。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理念,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统一宣传口径,善于运用新闻网站、新媒体发布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让参保群众“看得懂”“听明白”。
2、培训到位。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医院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人员全覆盖,同时要做到政策掌握全、解读准、解读标准统一。
3、服务到位。各医疗机构要优化内部流程,主动提醒参保群众就诊前需刷卡或出示电子医保凭证,以便累计起付线或获得门诊统筹报销。
4、解释到位。各医疗机构收费处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告知参保群众门诊统筹的报销情况,要耐心回答患者的疑问,做好解释工作。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职工待遇审核科负责人田慧就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和绑定流程等做了详细的解读,赵宏主任现场为参会人员答疑解惑,培训现场气氛活跃。参会同志普遍认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干货满满,针对性强,通过本次培训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下一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继续落实好政策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督促各旗县区经办机构、各医药机构强化职责职能,统一执行政策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管理服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有解”思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准确、更全面、更客观地保障医保改革工作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