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以及我市“双招双引一优化”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助力打造“包你满意”营商环境品牌,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实行园区“企业服务专员”机制。
从各旗县区自然资源局、市四区分局、高新区规划分局配备的10名企业服务专员,将负责对接辖区内园区企业,协助解决自然资源业务办理,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店小二”。
企业服务专员将主动沟通辖区园区企业,全面梳理掌握园区企业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在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在项目前期规划调整、用地选址、用地报批等阶段要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及时向企业提供项目落地有关政策,解读自然资源政策和审批手续办理相关问题。对企业项目涉及的用地报批、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事项,要做好政策咨询和工作流程指导,切实解决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