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涉企作风效能,从根本上推动营商环境系统提升、整体改善,全力打造“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品牌,为回到历史最高水平、重振包头雄风塑造最大环境优势,以实际行动“爱包头、作贡献”。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实现全部政务服务许可事项全国最优。
一是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采取技术评估提前介入、公示和审查同步开展、申请材料容缺受理、专人跟踪服务等举措,切实压缩办理时限。对标全国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将6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大幅度压缩,达到全区最优,部分事项达到全国最优。分别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由国家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排污许可审批时限由国家法定的30个工作日为6个工作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国家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时限由国家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时限由国家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时限由国家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今年年初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再次将4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压缩,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全国最优。将排污许可审批时限由之前的6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之前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时限由之前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办案时限由国家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通过以上举措,使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在法定办理时限的基础上,承诺时限压缩比率达到88%。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取消“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事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等3个事项实施即办模式。
二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办理的1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的10项委托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办理,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等4项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分局分权限办理,其他6项委托各分局办理,市生态环境局不再办理,分别为“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确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的备案”“对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备案”“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备案”,下放比例达到66.6%。并对土右旗、固阳县两个扩权强县地区和稀土高新区授予与市局同等的环评审批权限,实现“应放尽放”。
三是进一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在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自建业务办理系统,负责办理的全部36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应进必进”和“一窗”分类受理的目标。申请人可任意选择“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等方式进行办理,均可实现“最多跑一次”,所有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实现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监督评价标准化。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实际,印发《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坚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建立领导干部包联旗县区服务重大项目机制,上门对接各企业、各园区和各旗县区政府,详细了解项目需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提前部署。提供好“点对点”精准全程服务,前期一次性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及审批时限,受理后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好业务咨询、政策指引、申报代办、质量技术服务等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服务。今年以来全市 625 个政府投资 5000万元、企业投资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已有462个取得了环评手续,其中已审批项目 217个,已备案项目 30个,无需办理项目 215个,环评手续总体完成率为79%。